摘要

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活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如今,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继承合同的案件,但是我国现行法却没有相关的规定。为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局面,笔者试图站在司法的角度,运用各种解释论的方法为被扶养人和法定抚养义务人之间签订的继承合同找到最适合的法律适用条文,即《继承法》第31条的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