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以算法为代表的新型技术手段,使数据产生了更大价值,为互联网企业赢得了竞争力。与此同时,算法也成为部分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侵害个人隐私和传播低俗不良内容的隐性手段。特别是在互联网平台模式下,数以亿计的用户和海量的应用可能因为不当的算法使用带来较大风险。事实上,算法等新技术的应用已对信息通信行业市场监管带来了挑战,也成为了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前沿难题,本文建议从适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尽快把算法纳入数字经济监管体系,督促其发挥更多正能量。

  • 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