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清代四川南部县衙档案》的一桩婚姻案卷中,有一绺光绪18年(1892年)4月的头发,这一绺作为案件物证的头发,已经在案卷中保存了128年。一绺头发,在现代人的眼中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华夏民族在远古时期就认为,头发可以代表人的整体。从夏商周到东汉,有一种刑罚叫做髡刑,即剃光犯人的头发和胡须,是一种对人格的极大侮辱。在古人的眼里,头发代表着男人的尊严和女人的节操。尤其在本案中,这一绺头发的主人是一位私塾先生,它恰是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