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非营利法人,捐助法人。本文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公募基金会为例,从理事会,监事会,政府参与程度,社会参与等方面来探讨我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内部运作机制及改进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