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7月7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安机关列管单位的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纳入单位总体安全评价,明确评价对象范围、标准内容、操作方法和结论应用,并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共治、完善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危险物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止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抢以及被利用实施个人极端和暴恐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