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6年10月31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自施行以来的实践表明,这部法律对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内容日渐丰富,人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也逐步深入和具体。以这样的事实为根据检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发现有许多需要修订之处。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界定需要修订概念界定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揭示,但必须以符合客观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