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人研究将中国农民工聚居区的增长归因于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是对传统乡村文化认同和寻传统社会网络的异地构建。本文基于社会空间辩证法视角,运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深圳富康农民工聚居区研究,表明该类聚居区的增长主要依托周边大型制造企业扩张,是农民工"反性族群模式"下被动选择的结果。也反映了早期富士康科技集团、政府、原住村民追求大规廉价居住空间和经济利益的空间表征,到后期历史文化价值、乐业社区以及和谐生活空间的政愿景和企业诉求。受制于富士康科技集团的管理体制、农民工家庭结构等因素,富士康农民聚居区展现出社会流动、社会支持网络和休闲生活等多重维度的社会空间压缩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