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界定实际上是公益诉讼立法的原点问题,该问题既涉及立法的标准,也涉及立法的原则和方式,以及法律名称和调查权等问题。一、关于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判断标准对于哪些事项应当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我认为存在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利益标准,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衍生出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是指国家作为权利人的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以及文物等保护。社会利益包括特定群体的利益和不特定群体的利益,前者如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老年人等等,特定群体的利益有一部分可以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