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发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近年来被我国引进。该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与我国实际情况接轨中存在诸如法理依据缺乏、实体法与程序法缺位、制度构建不足等问题。笔者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推进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以期更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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