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种子法》的颁布为我国的农业种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法制化要求,也使传统的种子管理与流通体制产生了变化。在这种背景下,一支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种子执法队伍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支队伍肩负着监管种子市场、服务种子的生产者与经营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职责,因此其建设工作必须与目前的种子管理现状相结合,以保证建设完成的执法队伍能与实际工作保持最高适性。本文将从种子管理的现状和行政执法的意义两方面入手,探讨种子执法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