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同人作品创作行为是网络技术时代下知识产权法面临的新课题,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同人作品与原作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文认为解决双方纠纷,平衡原著作者与同人作者利益的焦点在于虚构人物形象的保护问题,但现有的知识产权框架无法明确适用于解决问题,需引入角色商品化权,构建完整的角色商品化权制度体系,明确同人作品与原作在引用人物形象上的权利边界,合理规制同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