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信息社会从壹代数字社会到贰代AI社会的过渡,基于互联网的大量人际交往的出现,推动了电子文件成为信息传递和事实记录的重要载体。在现实的司法诉讼实际中,如何定位电子文件的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就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节点。在传统应用当中,公证是根据相关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于民事行为、法律事实等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司法诉讼实践前进中基于通过公证的手段对于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司法确认,适应了社会发展,填补了电子证据的漏洞。研究电子证据的公证应用,现实而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