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的农地流转制度与实践中,农村集体组织与农户间构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但由于农地产权不清晰、农地流转市场不健全、农村集体组织的不完善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使得委托代理关系低效。要建立高效的委托代理制度安排,就必须清晰界定农地产权,建立健全农地市场,改革规范集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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