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雉川"是一个有着近千年历史的地名,为宋代宗城县(今威县)的治所,最早出现在《大名府宗城县重修县学记》一文:"宗城旧治雉川,避河之冲,崇宁四年(1105)始迁邵固。"明清民国各级地方志书均原样照录,且没有明确的地址指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编印的《威县地名志》,首次将雉川"推测"为原宗城县治所的方家营村。这种推测,忽视了宋元祐三年(1088)《新宗城县三清殿记》碑所记述的内容,且不符合历史逻辑。之后,各类史志及网络文章多直接引用,并删除了"推测"二字,导致以讹传讹。深入梳理和辨析各类地方志、正史,特别是《新宗城县三清殿记》《大名府宗城县重修县学记》两通碑刻的内容,"雉川"这个文雅的地名明显指向为威县城。

  • 单位
    邢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