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7月23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提请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对公共汽车专用车道的使用权限作了调整,提出在规定时间段内、规定方向上,20座以上大型载客汽车与公共汽车一样,可以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通道。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张晓涛介绍,根据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设置公交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