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探讨“患者安全用药提示”这一风险沟通方式在我国进行方式。方法 查阅典型国家美国和日本药监部门发布的有关“患者安全用药提示”指南及法规,分析其制作情况、格式内容等方面的不同。结果 尽管美日均实施“患者安全用药提示”工作,但法规、要求均有所不同。此外,日本对患者安全用药格式并无具体要求,也并未详细阐述具体分发情况规定。结论我国可适当借鉴美日先进经验,开展“患者安全用药提示”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指南,并详细规定“患者安全用药提示”具体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