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城市法是这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灿烂成果,其中关于城市市民权的规定更是其灵魂所在。市民阶级对于权利的要求直接推动了城市法的形成,形成之后的市民权也构成了城市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世纪城市法中关于市民权的规定十分丰富,有关于诉讼程序上权利的规定,更多的是关于实体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