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政办发[202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共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2号)明确,除2项不涉及我省外,其他27项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全部衔接取消;下放管理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全部予以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