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匹配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库中的手机和网络使用情况,构建了互联网使用指标,测度了农村居民互联网使用情况,并将其与微观个人数据库相匹配,研究了互联网使用对农民个人收入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个人特征变量后,通过互联网渠道农民的个人收入将会有29%的概率提高,考虑到内生性、样本自选择问题后,互联网使用对农民个人收入依然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异质性分析表明,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18-30岁、拥有大学教育背景的农民群体中。机制性分析表明,使用互联网进行工作的重要程度是互联网使用影响农民个人收入的重要传导机制。本文从互联网使用这一视角证明了推进农村互联网信息技术普及,将有利于提高农民个人收入,并对农民增收提供了合理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