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质[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现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及5个配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徐观华,电话:010-59191892,邮箱地址:jgjyj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