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该罪程序启动模式也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审辩冲突背景下法官直判模式涉及司法权威、司法效率和检察监督三方面的理论。顶层设计上的赋权问题导致中国的司法权没有真正独立不足抗衡其他权力、司法公信力不足而缺乏司法权威;司法效率不具有本位性和优先性,须以司法公正前提下保障程序公正并合理配置司法权为基础;检察官与律师缺乏职业认同,检察机关集法律监督与刑事追诉权于一体不能有效控制直判模式中裁判权被滥用的风险。我国目前不存在英美法系国家实践直判模式的宪政基础、民众基础和行业基础。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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