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估我国40岁以上自然人群闭角型青光眼的总致盲率, 比较推行与未推行防治体系地区闭角型青光眼致盲率的差异。方法检索Pubmed、ScienceDirect、Springer Link、国家知识基础设施(CNKI)、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5个数据库, 查找国内闭角型青光眼患病率和致盲率的原始研究。人群限定为年龄>40岁, 研究现场限定为基于社区, 研究的发表时间不限。2名研究人员遵循纳入排除标准, 独立完成文献检索、数据提取及方法学质量评价。采用R语言进行Meta分析。结果最终纳入5篇原始研究文献, 共计观察26 437例40岁以上社区自然人, 其中306例为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闭角型青光眼致双眼盲和单眼盲患者113例。随机效应模型Meta分析结果显示, 总致盲率为38.3%[95%CI(28.1%, 49.6%)]。北京地区在推行由疾病筛查、早期干预、关键技术共同组成的防治体系后, 闭角型青光眼的总致盲率由38.7%[95%CI(26.6%, 51.9%)]下降至25.0%[95%CI(13.2%, 40.3%)], 降幅达到35.4%。亚组分析结果显示, 未推行防治体系地区的闭角型青光眼的总致盲率为41.4%[95%CI(30.0%, 53.9%)], 明显高于推行防治体系的北京地区;根据敏感性分析结果, 在剔除未推行防治体系组的异质性来源后(I2=0%), 未推行防治体系地区的闭角型青光眼总致盲率为35.3% [95%CI(29.4%, 41.7%)], 仍高于推行防治体系后的北京地区。结论目前我国40岁以上自然人群闭角型青光眼的总致盲率在国际上仍处于较高水平。推广由疾病筛查、早期干预、关键技术共同组成的防治体系后, 北京地区闭角型青光眼的总致盲率降低, 明显低于未推广防治体系地区。(中华眼科杂志, 2017, 53:37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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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首都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