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投资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保险资金运用不当导致保险资金的安全性降低,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也影响了保险的社会职能的发挥。本文立足于对保险投资的运用主体即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在运用保险资金时的勤勉义务进行研究,加强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使之在决定保险资金的运用时做到勤勉、谨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