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快速仲裁在国际商业实践中日益盛行,该程序充分满足了当事人对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的双重诉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快速仲裁规则》是统一和扩大快速程序在国际仲裁中应用的重要步骤,旨在平衡仲裁程序的效率、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和正当程序待遇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国际仲裁界推行快速仲裁程序的广泛共识。正因为此,快速仲裁期限的肆意延长可能会侵害仲裁制度本身固有的契约性和高效性,引发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庭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冲突,甚至导致仲裁裁决被拒绝承认和执行。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仲裁机构应当加强快速仲裁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消弭快速仲裁期限延长的不良影响。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