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核算"十二五"期间新疆卫生费用,分析新疆卫生总费用变化情况,为新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参考。方法:采用筹资来源法进行核算分析。结果:"十二五"期间,新疆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由424.23亿元增加到756.45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由2 178.53元增加到3 631.2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7.52%增加到10.24%。政府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重由2011年的35.30%下降到2015年的30.55%。社会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重由2011年的38.54%增加到2015年的44.68%。而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重2011年为26.16%,增加到2013年的28.09%,随后又降低到2015年的24.77%。结论:"十二五"期间,新疆卫生费用保持稳定增长,筹资结构较合理;"十三五"期间应确保政府和社会投入力度可持续性加大,继续以优化筹资结构为主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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