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清末开始,当政者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运动,这一进程一直持续到此后的民国时期,这就是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近代的检察制度就是在这一过程中移植过来的,它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源于司法独立的要求,即公诉、法律监督等权力要摆脱行政权力的羁绊,同时使它与审判权相分立,从而维系司法的公平。当时的西方各国,为了维护司法独立,也无不建立检察制度,清末至民国时期移植西方法律,自然不能忽略这一点。只是中国的传统中缺少这种司法权独立的精神,它本能地会排斥这种陌生的制度。这些均使得检察制度举步维艰。同时,这也说明了社会的进步、制度的革新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它需要我们把观念的革新予以深化,也需要我们的坚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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