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协商民主

作者:林丽丽; 鲁可荣
来源:长白学刊, 2018, (03): 72-78.
DOI:10.19649/j.cnki.cn22-1009/d.2018.03.011

摘要

随着新时代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逐步显现,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系统分析浙江省浦江县花桥乡实行协商民主开展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发现,以协商民主为平台开展农村社会治理,可以充分保障普通村民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权利,能够夯实基层治理的群众基础,融洽干群关系以及增进干群对于基层治理的共识,成功化解各种误解和矛盾,凝心聚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从而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精细化治理。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探索建立由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社会组织、普通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民主机制,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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