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巡回检察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符合司法规律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律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湖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工作实际,以党建为引领融合推进“派驻+巡回”检察,以内外协作凝聚巡回检察合力,以大数据赋能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以系统施治分类解决巡回检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实践中也存在案件化程度不高、数据化进程滞后、内部指导与外部衔接机制不健全、监督问题整改刚性不足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完善巡回检察配套制度、内外协作机制、效果评估机制,加强巡回检察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巡回检察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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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