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证券法》的颁布与实施,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被频频曝出,广东榕泰成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因财务造假被处罚上千万的上市公司,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回顾广东榕泰财务造假事件始末,分析其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回款、虚构保理业务等财务造假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及政策规定,从企业、审计人员与国家监管机构的角度进行反思,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带来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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