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网络食品交易的行政监管制度是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协调建立的,主要由《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德国网络食品贸易监控中心和"D21倡议"所推行的质量认证体系3个部分组成。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统一监管平台的建立以及权威社会机构的质量认证,确保了德国网络食品贸易的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借鉴德国经验,中国可以通过确立食品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和协调的法定职能、构建网络食品贸易的统一监管平台,以及将HACCP认证标准作为网络食品安全质量认证的核心标准等维度,对中国网络食品贸易行政监管制度进行完善性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