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对疑似职业病结论的要点与原则进行探讨,从而对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进行切实的保护。方法 :借鉴法律概念对疑似职业病进行定义,并对疑似职业病的判定机构、判定标准和报告程序等进行分析。结果 :疑似职业病可定义为怀疑患有职业病但是尚未确诊,属于一种特定时间段的疾病状态,应该及时给予疑似职业病者进行诊断,并参照职业病诊断模式疑似职业病进行报告。结论 :目前对疑似职业病进行确认应该保持"宜严不宜宽"的态度,应对医疗结构对于疑似职业病作出明确的诊断要求,并对疑似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报告程序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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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