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古代的"诸法合体,刑民不分",到近现代的"公私分野,刑民分立",刑民关系的变化,始终根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制度的变迁之中。当前,数字经济飞速崛起,法律调整对象日趋多元,"公私融合,刑民趋近"已经成为实务中的难点。而民事欺诈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合同诈骗罪边界较为模糊,从而引申出刑民交叉的研究课题,但无论理论界还是实践中,确实两者没有明显的边界。本文仅仅是对一起合同诈骗罪进行分析和研判,以期能达到以点带面,在以后涉及惠民工程的合同诈骗指控时,不再僵硬适用法条,从而让实体正义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