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尽管实践中存在由支行人员代分行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形,但无证据证明已经形成行业惯例,不足以构成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人有代理权的表象。同时,交易双方均系金融机构,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犯罪分子欺诈行为均应保持更高注意义务,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根据双方在交易各个环节中的过错程度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