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下生态综合执法实践与思考

作者:田壮丹; 刘翰生*; 叶式炉; 乐成春; 吴成城; 柯双根; 施生传
来源:亚热带水土保持, 2020, 32(02): 68-70.

摘要

2009年,大田县针对矿山不规范开采导致的植被破坏、乱弃土弃渣、水体污染等生态方面的问题,在福建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并积极探索水生态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福建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水生态领域行政处罚权,解决了水生态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本文阐述了大田县实行生态综合执法的背景、主要做法及成效,分析了现行综合执法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综合执法的思路,旨在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