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与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新变化,我国传统法制在宪制基础上,先后历经三次法治变革,最终完成了法治现代化的历史任务,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国方略。在此进程中,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通过有序继承与接续转换的双重方式继往开来;另一方面,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还有移植其他国家法治经验的方面,但是随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主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律移植为主的时代基本结束。现阶段,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历程,对于进一步理解大国治理的中国法治特色及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球化新秩序、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时代意蕴。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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