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渔[2018]60号各有关省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单位数据库建设,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我部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和养殖经营主体动态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