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田制是旧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占有形式。黄山村王氏族人的族田制按其归属分两类:祠堂的族田的收入,用于王氏族人的公共开支;各支脉下的族田,由其下的各房轮流收租,也就是使族人有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实质上,这是一种带有自助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