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语中的“民歌”概念最先是由赫尔德提出的,这一概念的形成,建立在赫尔德对德语“人民”一词的词义升华的基础上。赫尔德眼中的民歌,核心是自然,同时带有民族性。在风格上,民歌以直抒的创作方式,形成跳跃性、简洁性、戏剧性等特征。赫尔德认为,诗歌是人类语言在早期的自然表达形式,民歌是诗的语言的留存。通过发掘民歌及民歌的价值,赫尔德强调感性的作用和美的多元化,号召德语作家用最熟悉的语言表达最真实的情感。赫尔德的民歌思想形成了一种极具革新性的诗学理论,批判了旧有文学传统,拉开了狂飙突进运动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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