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推进终身教育是新时代推进社会发展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改革、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终身教育立法发展缓慢,虽然对终身教育立法和实践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层层剖析后显现出顶层规划不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表现为地位较低、可操作性较弱以及地方立法笼统宽泛、发展滞后等问题。通过对立法范畴之困境、立法规范之困境、立法目标之困境的阐述,呼吁新时代要加强研究队伍和理论的建设,创新教育立法的理念,使终身教育立法由“促进法”迈向“保障法”,以此推动终身教育事业法制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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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