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江南宾兴组织经历了不断发展、逐渐完善,最终又被改办的过程。清代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江南宾兴活动一直处于相对沉寂的状态,道光年间,具有一定财产规模、设有专职绅董的宾兴组织开始集中出现,这是江南社会为重振科举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同治、光绪年间,遭到战火破坏的宾兴组织得以重建,并向市镇层面扩展。宾兴组织创设时的资产多来自捐输,其后以基本金的形式运作,每遇科考之年,提取租息或典息充作宾兴费。受传统政治治理结构的制约,地方绅董负责宾兴组织的日常管理事务,但官府的力量也始终在起作用。宾兴费的发放以本地士子为主,体现出浓厚的地域观念,如何规避发放环节出现的诸多弊端,则成为各宾兴组织首先考虑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