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短视频相较于传统的内容呈现方式具有高度交互性和社交性的特点,因此对于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研究不能沿袭传统的著作权研究方式。首先,对短视频著作权的保护性研究应当判定某个短视频是否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如果短视频不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则关于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法律研究就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没有法律意义;其次,本文指出了我国短视频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判定标准和类型。通过上述几方面的研究,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建议,包括运用技术手段预防短视频的侵权行为发生、建立短视频行业网络审理模式以及加强政府对短视频市场的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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