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经发[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有关"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确定近期开展第六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