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国际毛皮贸易迅速发展,娱乐狩猎靡然成风,加上洋枪等应用于狩猎,致使中国境内的野生动物资源锐减。在此背景下,民国政府于1914年公布《狩猎法》,并在此后几番修正。该法旨在通过规范狩猎行为,实现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既不同于传统时期的山泽禁令,亦有别于今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它的颁布促使野生动物保护思想开始影响地方政府及民间社会,虽然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收效甚微,但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是一次难能可贵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