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审合一”模式设立的初衷是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而实践中却出现办案质量下降、批捕率及起诉率降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全省部分地市开始推行预审工作改革试点,通过预审工作来监督、完善侦查成果,以满足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求。公安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推进预审工作改革,健立科学、完善的预审工作运行机制,具有减轻基层压力、提高办案水平、锻造过硬队伍等现实意义。本文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预审工作改革为契机,总结章丘分局预审改革经验,通过实证研究、文献研究的方法,研究新时期预审工作的职责、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内容。

  • 单位
    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