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网络刷单作为一种破坏信用评价秩序的行为,正在重创网络交易的信用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仅就网络刷单行为的民事救济路径展开讨论。网络刷单,是经营者采用与特定行为人进行虚假交易或委托特定行为人与商品服务竞争者进行交易,提高自身商品销量、服务评价、店铺信誉、市场排名或降低商品服务竞争者商品销量、服务评价、店铺信誉、市场排名,从而谋取市场竞争优势、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何救济因网络刷单行为所受的损害,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