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重复保险的合同效力取决于投保人的投保意图和通知义务两个因素。重复保险是近年来海事领域较为新型的纠纷类型,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针对重复保险纠纷的解决方案也较少,常常会伴随争议。近期,某仓储企业在A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保单载明,保险金额:存货及存货所在仓库附属设备人民币3000万元。

  • 单位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