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是一部惩治职务违法犯罪的反腐之法,标志着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为保障监察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监察法设置了一定的证据规则。但在仔细考察和分析这些证据规则之后,不难发现其存在某些缺陷,包括证据种类的缺失、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置得不够科学、沿袭党内反腐过度依赖言词证据的惯性等。而这些缺陷的存在,可能会给监察程序的公正、效率等造成某些消极的影响,因而需要在立法上对监察证据的种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完善并从立法上规范言词证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