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政函〔2023〕99号晋中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0号)、《关于调整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1号)、《关于调整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