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案件管辖制度随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变化。近年来,随着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法院、各城市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专利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从徐徐放宽到逐步收紧,又因不同类型专利案件的级别管辖出现分化,外观设计专利民事案件被视为非技术类案件开始适用更为宽松的管辖制度,基层法院的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得而复失、失而复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进一步集中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上诉机制得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