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函[2017]2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6月29日,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荣获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商洛市、西安市阎良区、洛川县、富县荣获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称号。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现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